一、評估條件
國產軟件產品評估,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單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2、申請單位軟件產品在我國境內開發,且擁有該軟件產品;
3、軟件產品經上海市軟件行業協會認可的軟件檢測機構檢測合格;
二、命名規范
1、軟件評估名稱應有三個部份組成:
企業品牌 + 軟件產品的用途和功能 + 版本號
注:企業品牌可以是企業的‘商號’,或是經工商注冊登記的‘商標’號,使用商標的須提供商標注冊登記證明。
2、軟件產品名稱應以‘軟件’結尾,如:**** 軟件 V1.0。非系統軟件不得以系統軟件結尾;
3、一般不得以全外文命名;
4、軟件產品名稱不宜太長,一般在15個漢字內。
以上是“上海市軟件產品認定、軟件產品評估要求”文章內容,想了解更多訪問 財稅優惠政策 欄目>>
當前文章鏈接:http://www.mi05.cn/article/caishui/164.html,轉載請注明,謝謝。
若有其它問題可在科互網站頭部搜索關鍵詞,獲得結果;您也可以點擊咨詢在線客服或撥打客服電話 021-62195929
科技項目申報籌備工作已開啟>>>
上海科互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咨詢熱線:021-?62195929
地址:上海市普陀區寧夏路201號11樓I座
版權所有 ? 上海科互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滬ICP備19034857號 滬公網安備31010702008316號
Copyright © 2021-2023 www.mi05.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合作機構: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