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19〕24號)要求,支持中小企業研發創新、轉型升級、開拓市場,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根據《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滬經信企〔2014〕581號)的規定,現就開展2019年度第三批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和內容
(一)中小企業創新項目
支持本市初創科技企業提升研發強度,降低企業研發成本。優先支持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等重點領域內的中小企業,優先支持因高投入研發處于微利或未盈利階段的初創型科技企業。
(二)中小企業升級項目
支持本市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購置先進適用設備,實施智能化改造,搭建智能化平臺,改造智能化裝備,開展“機器換人”,實現裝備升級。
(三)中小企業融資附加費用獎補項目
支持本市轄內法人銀行、商業銀行在滬分行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貸款成本,對商業銀行主動承擔的小微企業貸款相關的附加費用,按照一定比例給予獎補。
(四)專精特新企業信用貸款貼息項目
支持本市專精特新企業更好發展,對專精特新企業的無抵押信用貸款給予一定比例的貼息。
(五)上海中小企業海外中心項目
支持本市服務機構在條件成熟的國家和地區設立“上海中小企業海外中心”,為本市中小企業海外發展提供企業開辦、場地開設、市場開拓、專業咨詢等服務;支持機構開展招商引資工作,主動吸引和服務海外中小企業來滬創業、發展。
二、支持標準和方式
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支持方式和額度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一)中小企業創新項目
本市成立5年以內、研發強度達到10%的企業,向稅務部門完成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申報后,可申報本項目。對企業2017年加計扣除確認的研發費用按照最高不超過10%予以獎勵,單個企業獎勵不超過100萬元。已獲得本市政策支持的項目不再重復享受。
(二)中小企業升級項目
對本市中小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購置先進適用設備(不含家具電器、辦公耗材、車輛、電腦等日常辦公設備),按照最高不超過融資租賃合同融資額的5%給予補貼。每家中小企業列入支持范圍的融資額不低于50萬元,不高于2000萬元。對單個中小企業的補貼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優先支持中小企業采購智能制造核心裝備(數控機床、工業機器人、增材制造設備、智能傳感與控制設備、智能檢測與裝配設備、智能物流與倉儲裝備)和智能制造核心軟件(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軟件、智能決策軟件、智能制造研發軟件、智能管理軟件、智能物流與供應鏈軟件)。已獲得本市政策支持的項目不再重復享受。
(三)企業融資附加費用獎補項目
對商業銀行承擔的抵押登記費、中長期財產險、評估費、公證費等附加費用,按照支出額的最高30%給予獎補,獎補范圍為1000萬元以下小微企業貸款業務(含個人經營貸),每家機構最高獎補100萬元。
(四)專精特新企業信用貸款貼息項目
對本市專精特新企業的9個月及以上的無抵押信用貸款(含應收賬款質押、股權質押、關聯公司擔保、擔保機構純信用擔保等),按照不超過貸款合同額×基準利率×30%的比例,給予貼息。項目由提供信用貸款的商業銀行代為申報,在獲得貼息資金后返還相關專精特新企業。
(五)上海中小企業海外中心項目
通過機構自主申報、專家評審的方式,選擇一批有海外服務能力的本市機構,授予“上海中小企業海外中心”,為本市中小企業海外發展提供服務。每個國家或地區設立1家海外中心,每3年遴選或復核一批。每年對海外中心的服務績效進行評估,視評估結果予以獎勵,每家海外中心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年。
三、申報條件
申報專項資金項目的中小企業必須分別符合《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的規定。中小企業標準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執行。
(一)中小企業創新項目
1、在本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并于2014年1月1日后注冊成立;
2、企業研發強度達到10%,企業擁有對其主要產品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的所有權;
3、企業信用情況良好,未發生重大違法違規事件。
(二)中小企業升級項目
1、在本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
2、企業通過直租方式購入先進適用設備,融資租賃金額不低于50萬元。設備購置時間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
3、企業信用情況良好,未發生重大違法違規事件。
(三)企業融資附加費用獎補項目
申報機構為本市轄內法人銀行、商業銀行在滬分行,按規定向上海銀保監局規范報送數據,“兩增兩控”執行較好,上年度1000萬元以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超過10億元,且平均利率低于7%。申報機構承諾免除1000萬以下小微企業貸款相關的抵押登記費、房地產評估費,以及監管部門禁止收取的各項費用。
(四)專精特新企業信用貸款貼息項目
項目申報機構為本市轄內法人銀行、商業銀行在滬分行,參與“千家百億信用融資計劃”,上年度支持本市專精特新企業信用貸款不少于10戶,且額度不少于5000萬元。申報機構應在獲得貼息資金后一個月內返還相關專精特新企業,同時提供相關資金支付憑證。
(五)上海中小企業海外中心項目
1、在本市注冊成立的企業,在海外設有服務網點,擁有固定的物理服務空間,空間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
2、海外專職服務人員不少于3人,或兼職服務人員不少于10人,在海外擁有成熟的業務合作網絡,在海外市場開拓、企業注冊、專業咨詢、招商引資等方面有較好的服務業績;
3、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規范的服務流程、合理的收費標準、健全的服務質量保證措施;
4、企業信用情況良好,未發生重大違法違規事件。
四、申報時間
網絡填報受理時間:企業申報為2019年8月1日9時—2019年8月31日17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審核截至2019年9月6日17時。過時均不予受理。
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19年9月13日。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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