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浦區深化對接上海科創中心建設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扶持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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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黃浦區科委發布《黃浦區深化對接上海科創中心建設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扶持辦法通知》,2022 年 12 月 31 日截止,想申報的企業趕快來聯系我們科互咨詢吧!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若干意見》,加快集聚科技創新企業,提升區域科技創新能力,推動科技創新發展,依據《黃浦區深化對接上海科創中心建設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一)稅務登記在本區,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信用良好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
(二)在本區工作的創新創業人才團隊。
(三)戶籍在本區或具有本市居住證(臨時居住證除外)并居住在本區的個人。
二、資金來源
本辦法所需的扶持資金從區科技創新發展專項經費、相關產業發展專項經費中列支,原則上采用事后補貼方式。
三、扶持措施
(一)集聚科技創新企業,引領區域科技創新發展
1. 集聚總部型、龍頭型科技企業。 鼓勵具有國際競爭力、產業引領力的總部型、龍頭型科技企業落戶,優先支持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新一代信息技術企業。對具有引領帶動作用的總部型、龍頭型科技企業落戶,經認定,給予企業一次性開辦費、房租補貼、核心高管和骨干研發人員獎勵,累計金額不超過 1000 萬元。
2. 培育獨角獸科技企業。 支持成長型科技企業做大做強。對在本區注冊一年以上的重點產業領域的高新技術企業,其研發投入占比達 5% 以上且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 5 億元,經審核,給予企業 20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其中掌握核心技術的“硬科技”企業,對其在本區購買、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經認定,給予企業不超過 100 萬元的補貼。
3. 培育發展高新技術企業。 聚焦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新一代信息技術等新興產業領域,大力培育發展高新技術企業。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企業 20 萬元的資助;對再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企業 10 萬元資助。
4. 培育科創板上市企業。 培育一批能帶動區域經濟發展的上市掛牌企業,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能力。對首次申請在科創板上市且被交易所受理的企業,給予 150 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二)推動創新平臺建設,提升科技創新核心能力
5. 推進科技研發平臺建設。 鼓勵投資主體多元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管理機制現代化的研發平臺建設。對新認定的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新型研發機構、專業技術服務平臺等,按市級支持資金 1:1 給予配套支持,單個平臺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
6. 支持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平臺。 鼓勵區內科研院所、科技企業等建設成果轉化功能型平臺。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取得實效的機構、平臺等,經綜合評估,可給予不超過總投入的 50% ,且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的補貼。對本區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為推進成果轉移轉化和產業化開展的分析評議和價值評估,按其實際發生費用的 50% 給予補貼,每年每家最高補貼 50 萬元。
7. 鼓勵建設創新創業孵化平臺。 鼓勵各類主體開辦符合黃浦產業導向的“國際化、品牌化、專業化”科技園區、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孵化平臺,按照建成后實際運營成效、引進培育企業貢獻情況,經績效評估后,每年給予運營主體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的資助。
(三)加快發展新興產業,培育經濟發展新生動能
8. 支持企業承擔科技項目。 鼓勵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新一代信息技術等企業 積極承擔國家、市科技創新項目。對企業獲得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項目、市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項目資助的,給予企業一定比例的配套資助;對獲得市級科學技術獎勵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市獎勵金額 1:1 配套獎勵,每家單位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 200 萬元。
9. 促進人工智能創新應用。 推動新一代人工智能產業在區內集聚發展,對符合產業發展導向的人工智能創新應用項目、人工智能企業發展、人工智能產業載體建設、人工智能產業生態環境建設,按照《黃浦區關于加快推進新一代人工智能產業融合發展的政策意見》,給予企業或項目投資主體一定金額的獎勵資助。
10. 鼓勵生物醫藥研發。 支持區內生物醫藥研究機構、企業加強生物醫藥研發,加快醫藥產品和服務在管理、質量、標準、注冊體系等方面與國際接軌,爭取頂尖科研成果在黃浦落地轉化,研發新藥在國內率先上市。對獲準上市的國內首仿化學藥物、首款生物類似藥(不同劑型合并計算),給予研發主體 500 萬元的資助;對獲得國際藥品生產規范認證的,或獲得 BTD 、 RMAT 、 PRIME 認定的,給予研發主體 200 萬元的資助,同一藥品獲得多個認定的,不重復資助,單個研發主體每年最高資助 1000 萬元。
(四)優化科創生態環境,建設全球科創服務樞紐
11. 引進培育科技創新人才。 支持引進國際一流的科學家和創新團隊來本區開展研究,發揮院士專家工作站的技術引領作用,集聚培育區內產業創新緊缺人才。對在本區落地的國際一流創新團隊及研究項目,經綜合評估,給予項目承擔單位不超過總投入的 50% ,且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的補助;對建設院士專家工作站的,經績效評估,給予建設主體 5—20 萬元的建站補貼和獎勵。
12. 優化創新創業服務。 支持國內外行業知名的科技服務機構落地。對運營成效顯著的,經評估,給予運營主體每年最高100 萬元的獎勵。積極培育科技服務機構,通過科技創新券等方式,引導各類科技服務機構創新服務模式,延伸服務鏈,為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提供優質價廉的專業化服務。
13. 加強科技金融服務。 支持科技型企業申請微貸通、履約貸、高企貸、小巨人貸等科技信貸產品,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分擔機制。對本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為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發放貸款所發生的超過一定比例的不良貸款凈損失,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照 35 : 65 的比例給予相應的風險損失補償。
14. 鼓勵開展科技創新主題活動。 鼓勵國際創客、創業組織等企業和社會機構與黃浦區合作舉辦具有國內外影響力的主題論壇、行業峰會、競技大賽、創客交流等主題活動。對合作舉辦有影響力的科技創新創業主題活動,給予主辦方實際發生費用的 30% ,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的補貼。
15. 支持建立科技創新聯盟。 鼓勵建設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創新聯盟,發揮其在產業研究、技術創新、標準研制、產業鏈合作、成果轉化、市場拓展等方面的作用。對獲得國家、市認定科技創新聯盟,分別給予聯盟運營主體每年 20 萬元、 10 萬元的資助。
16. 促進創造運用。 實施專利獎勵資助政策,提升創造質量,重點資助發明專利授權,獎勵優秀專利項目及專利工作試點、示范項目,支持金融服務,鼓勵企業實施國家管理體系認證( GB/T 29490-2013 ),引導企業提高規范化管理水平。對各類項目,按照《黃浦區專利工作資助實施辦法》,給予申報單位或個人獎勵資助。
四、申報受理
(一)每年由區科委、相關部門適時發布扶持項目申報通知及申報指南,明確申報要求、申報時間、受理地點等具體信息。申報單位、個人在規定時間內提交項目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區科委、相關部門負責扶持項目申報受理,并組成由區相關部門參加的評審小組,共同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認定,報區政府批準。
五、附則
(一)本辦法由區科委、區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如與國家、市、區出臺的其它扶持政策有重疊的,按照先執行國家、上海市有關規定,再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三)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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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黃科委〔2020〕22號關于印發《黃浦區深化對接上海科創中心建設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扶持辦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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