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根據《上海市科技創新“十三五”規劃》,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特發布2019年度“科技創新行動計劃”企業國際科技合作項目指南。
一、征集范圍
專題一:企業國際合作項目
目標:鼓勵本市企業與國外企業開展聯合研發、合作技術攻關,通過國際合作交流、共享國際科技資源等,共同開發國際市場、進一步提升上海企業的科技創新能力,增強國際競爭力。
支持領域:優先支持生物醫藥、集成電路、人工智能、能源與環境、新材料、先進制造等領域。
執行期限:三年。
經費額度:本專題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項。
申報要求:
除滿足前述相應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應當是注冊在本市的企業獨立法人,項目負責人應當受聘于項目申報單位,受聘期覆蓋項目實施周期。合作方為國外(不包括以色列)企業,雙方具有較好的國際合作基礎,熟悉國際科技合作法規,了解國際歸屬和利益分配機制,并具備組織項目實施的相應能力。
2.申請單位須與外方合作伙伴簽有合作開發合同或協議及其他相應文本,并提供相關文本的影印件一份(如系外文,須附中文譯件)。合同及合作協議或文本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內容與分工及權益分配和簽署日期等要素。
3.中方企業申請單位用于該項目的企業自籌經費與申請資助經費的比例不低于2:1;須提交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的自籌經費投入保證書。
4.項目成果能形成若干,并能在本市實現轉化、應用。對上海科創中心建設和上海經濟社會發展急需、能吸引頂尖人才和一流團隊來滬工作或合作參與研究的項目,給予優先支持。
5.申請的企業需承諾中外企業間無授權使用專利(技術)、無互相擁有股份的技術轉移。
6.用以證明申報主體滿足上述申報要求的相關文件及書面材料需掃描成電子版并以附件形式上傳至申報系統。
7.研究內容已經獲得市級或區級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請財政資金支持。
8.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的市科委科技計劃項目有2項及以上尚未驗收的,不得再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
9.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和參與人應當符合科研誠信管理要求。項目申報單位應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不得含有涉密內容。
10.項目經費預算編制應當真實、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計劃項目經費管理的有關要求。
11.受聘于申報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項目負責人和參與人,但不得同時以境內、境外兩種身份負責或參與各類項目,申請時須提供聘用的有效證明。
12.如要對評審專家提出回避申請的,項目申報單位應當在提交申報材料時,提出回避名單(不超過3人)及理由。
13.生命科學類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在填報項目可行性方案時,必須注意按相關提示,在“二、研究內容和技術關鍵”欄目中首先說明項目研究是否涉及人類遺傳資源的國際合作,并由項目承擔單位提供遵守人類遺傳資源相關管理規定的承諾書;如涉及人類遺傳資源的采集、收集、買賣、出口、出境等,還需說明是否已經獲得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公室的批準,并提供批準函復印件。
專題二:上海—以色列產業創新合作項目
目標:根據上海市科委與以色列創新署簽署的關于技術創新合作的聯合聲明,為推進上海與以色列企業開展國際科技合作,鼓勵本市企業與國外企業開展聯合研發、合作技術攻關,支持上海優秀企業“走出去”和國外先進技術“引進來”,通過國際合作交流,共享國際科技資源等,共同開發國際市場、進一步提升上海企業的科技創新能力,增強國際競爭力。
支持領域:生物醫藥、集成電路、人工智能、能源、農業等。
執行期限:三年。
經費額度:本專題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項。
申報要求:
除滿足前述相應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應當是注冊在本市的企業獨立法人,項目負責人應當受聘于項目申報單位,受聘期覆蓋項目實施周期。雙方具有國際合作基礎,熟悉國際科技合作法規,了解國際歸屬和利益分配機制,并具備組織項目實施的相應能力。
2.申請單位須與外方合作伙伴簽有合作開發合同或協議及其他相應文本,并提供相關文本的影印件一份(如系外文,須附中文譯件)。合同及合作協議或文本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內容與分工及權益分配和簽署日期等要素。
以方項目負責人需在以方規定的時間內向以色列創新署申報。
網址:https://innovationisrael.org.il/en/,上海-以色列產業創新合作計劃項目信息表見附件;以方聯系人:Ms.Racheli Ben-Onn女士電話:+972-3-5118117,郵箱:RacheliBo@innovationisrael.org.il。
3.中方企業申請單位用于該項目的企業自籌經費與申請資助經費的比例不低于2:1;須提交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的自籌經費投入保證書。
4.項目成果能形成若干,并能在本市實現轉化、應用。優先支持能落戶在中以(上海)創新園的產業合作項目。
5.申請的企業需承諾中外企業間無授權使用專利(技術)、無互相擁有股份的技術轉移。
6.用以證明申報主體滿足上述申報要求的相關文件及書面材料需掃描成電子版并以附件形式上傳至申報系統。
7.研究內容已經獲得市級或區級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請財政資金支持。
8.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的市科委科技計劃項目有2項及以上尚未驗收的,不得再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
9.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和參與人應當符合科研誠信管理要求。項目申報單位應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不得含有涉密內容。
10.項目經費預算編制應當真實、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計劃項目經費管理的有關要求。
11.受聘于申報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項目負責人和參與人,但不得同時以境內、境外兩種身份負責或參與各類項目,申請時須提供聘用的有效證明。
12.如要對評審專家提出回避申請的,項目申報單位應當在提交申報材料時,提出回避名單(不超過3人)及理由。
13.生命科學類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在填報項目可行性方案時,必須注意按相關提示,在“二、研究內容和技術關鍵”欄目中首先說明項目研究是否涉及人類遺傳資源的國際合作,并由項目承擔單位提供遵守人類遺傳資源相關管理規定的承諾書;如涉及人類遺傳資源的采集、收集、買賣、出口、出境等,還需說明是否已經獲得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公室的批準,并提供批準函復印件。
二、申報方式
1.申請人通過“中國上海”門戶網站(www.sh.gov.cn)進入“上海市財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臺”,網上填報項目可行性方案\項目建議書,并在線打印書面材料(非由申報系統在線打印的書面材料,或書面材料與網上填報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網上填報程序:
(1)登陸“中國上海”網站(www.sh.gov.cn);
(2)一網通辦—財政科技—點擊“上海市財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臺”圖片鏈接進入申報頁面:
-【賬戶注冊】轉入注冊頁面進行單位注冊,然后再進行申報賬號注冊(單位注冊需使用“法人一證通”進行校驗);
-【初次填寫】使用申報賬號登錄系統,轉入申報指南頁面,點擊相應的指南專題后開始申報項目;
-【繼續填寫】登錄已注冊申報賬號、密碼后繼續該項目的填報。
(3)有關操作可參閱在線幫助。
2.項目網上填報時間:
以上項目(除上海-以色列產業創新合作項目)網上填報起始時間為2019年5月9日9:00,截止時間為2019年5月28日16:30。市科委辦事大廳集中接收書面材料時間為2019年5月23日至5月29日,每個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達的,不予受理。
上海-以色列產業創新合作項目網上填報起始時間為2019年5月15日9:00,截止時間為2019年6月12日16:30。市科委辦事大廳集中接收書面材料時間為2019年6月6日至6月13日,每個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達的,不予受理。
所有書面材料采用A4紙雙面打印,一式一份,須簽字蓋章齊全。使用普通紙質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
市科委辦事大廳地址:徐匯區欽州路100號1號樓。
辦事大廳不接收以郵寄或快遞方式送達的書面材料。
三、評審方式
市科委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組織評審工作,項目評審采用通訊評審方式,不安排答辯環節。
四、立項公示
市科委將向社會公示擬立項項目清單,接受公眾異議。
五、其它說明
項目承擔單位須在項目驗收前提交《科技報告》。
六、咨詢電話
服務熱線:8008205114(座機)、4008205114(手機)
技術支持:62129099-2257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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